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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出2008年第15号预警信息强调,倍受社会关注的中考临近,同时,长春市也进入高温、多雨季节,正是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水传传染病高发时期,监督所提醒参加中考的师生及家长中考期间要格外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安全。为保证中考期间师生的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考点及集中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水传传染病的发生。
为强化中考期间饮水卫生监督管理,保证中考期间学生及监考教师饮水卫生安全,考点及住宿场所提供桶(瓶)装饮用水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桶(瓶)装水企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有近期合格水质检测报告;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2.饮水机必须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清洗消毒记录;严格把住进货关,设专人负责管理及登记,应统一更换近期生产的新水。管水员及上水员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同时,要求有关单位为考生供水的饮水机要做到彻底清洗、消毒,使用一次性口杯。考生住宿、餐饮提供场所对供水设施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有清洗消毒后的合格水质检验报告。水质必须定期检测,今年的水质检验报告必须保存在供水泵站内,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场监测末稍水余氯>0.05mg/L。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工作,掌握供水卫生知识。卫生监督机构将做好有接待工作场所的饮水卫生监督工作,对每个场所都要进行一次饮用水现场监测工作,各考点及接待单位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卫生监督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饮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做好停水预案。
为保证中考期间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考点及其他集中接待考生及家长的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才能上岗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原料的索证管理,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不安全的食品与食品加工方法一定要停止使用。各接待单位要进行一次自查,坚决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第一的原则,考生集中就餐单位要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市卫生监督机构将做好为考生提供就餐单位及考点周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还将重点检查为考生送餐单位的食品卫生工作,凡从事送餐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学校也应相对固定送餐企业,以保证质量,确保参考师生卫生安全。
长春市卫生监督机构提醒考生及家长,就餐时要营养均衡,尽量避免油腻、生冷的食品;外出就餐要选择卫生状况良好,饭菜质量较高的单位;不食用隔夜饭菜;不食用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变质、外包装标志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的功效,不要盲目轻信夸大宣传的“特异功能”,更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品。
师生及家长如遇到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问题可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为: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4692080
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5651976
南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8755097
二道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4920565
宽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2799188
绿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87961664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电话:84630163
净月旅游开区卫生监督电话:8453242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监督电话:85822416
汽车产业开发区卫生监督电话:85997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