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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公告(2006年7号)

     
 

-----2005年职业卫生审批认证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卫生厅批准,以下单位均通过了相应项目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现予公告。
  一、职业健康检查(健康监护)
  1、一汽总医院
  2、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3、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松原市疾病控制中心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1、四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松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放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松原市疾控中心
  2、吉林大学放射检测检验中心
  四、放射职业病危害健康体检(健康监护)
  1、辽源市疾病控制中心
  2、松原市疾病控制中心
  3、长春市职业病防治院
  五、放射职业病诊断
  1、长春市职业病防治院
  六、布氏杆菌病的诊断
  吉林省地方病第一防治研究所(全国鼠疫布氏菌病防治基地)
  特此公告。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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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1 08:55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马丽颖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